皮肤是人体的第一道防线,患皮肤病后应积极治疗。在皮肤病治疗中,外用药物占很重要的地位。那么,应该如何正确选用皮肤病外用药物呢?
一、急性皮炎
皮肤出现红斑、水肿伴有大量渗液或脓性分泌物时,宜选用具有散热、消炎、清洁等作用的溶液湿敷,如硼酸洗液、复方醋酸曲安奈德溶液等。湿敷时,应先将4~6层纱布浸于溶液中,取出后挤至不滴水,同时,注重敷料始终要保持潮湿和清洁,一般宜三四小时换一次。
急性皮炎无渗液时,宜选用具有散热、消炎、干燥、护肤及止痒等作用的水粉剂,如炉甘石洗剂等。水粉剂的药物浓度应由低到高,外用前应摇匀,糜烂渗出处禁用,也不宜用在毛发部位。水粉剂可每日涂抹多次。
二、亚急性皮炎
皮肤红斑趋向消退,渗液少,伴有糜烂、结痂、鳞屑时,宜选用具有润滑、消炎、护肤、止痒等作用的乳剂,如复方硝酸益康唑乳膏、尿素软膏(乳膏)等。
亚急性皮炎伴有少量渗液时,宜选用具有消炎、护肤、轻度干燥作用的糊剂,如复方新霉素软膏、冻疮膏、硝酸咪康唑软膏等。糊剂使用前应将原有的糊剂轻轻擦去,或用油清洗,但不可用水洗。糊剂不宜用在毛发部位。
三、慢性皮炎、慢性湿疹
皮肤开始结痂,伴有鳞屑、增厚、干燥时,宜选用润滑、软化痂皮、穿透皮肤作用强的软膏,如酞丁胺软膏等。
四、慢性皮炎、肥厚性皮损
皮肤出现增厚、干燥、肥厚时,宜 选用有消炎、杀菌、止痒等作用的搽剂(酊剂),如复方苯甲酸酊。酊剂勿用于口腔四周、皮肤黏膜和皮肤薄嫩处,也不宜用于乳房下部、外阴及面部。
五、贴心提示:
1.所有皮肤科外用药均应避光密封干燥保存,同时避免接触到眼睛。
2.长期使用炉甘石洗剂可导致皮肤萎缩,也可引起酒渣样皮炎、口周皮炎。
3.孕妇禁用硝酸咪康唑软膏和酞丁胺软膏。
4.老人、孩子在使用皮肤科外用药时,最好遵医嘱。
5.上述药物治疗皮肤病5天后,症状如未缓解,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,以免延误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