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国际上对烧伤严重程度的判定仍无统一标准,临床上多采用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讨论通过的分类方法。
(1)成人烧伤严重程度分类
①轻度烧伤:总面积在10%以下的Ⅱ度烧伤。
②中度烧伤:总面积在11%~30%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%以下的烧伤。
③重度烧伤:总面积在31%~50%之间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1%~20%之间,或总面积不超过31%,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:全身情况严重或有休克者,有复合伤或合并伤(如严重创伤、化学中毒等),有中、重度吸入性损伤者。
④特重烧伤:总面积在51%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1%以上者。
(2)小儿烧伤严重程度和成人不同,分类如下。
①轻度烧伤:总面积在5%以下的Ⅱ度烧伤。
②中度烧伤:总面积在5%~15%的Ⅱ度烧伤或Ⅲ度烧伤面积在5%以下的烧伤。
③重度烧伤:总面积在15%~25%或Ⅲ度烧伤面积在5%~10%之间的烧伤。
④特重度烧伤:总面积在25%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%以上者。
(3)由于上述分类标准既不能反映我国救治大面积烧伤的水平,又不能反映烧伤的真正严重程度,故目前临床上多采用“小面积”、“中面积”、“大面积”和“特大面积”来表示烧伤的严重程度。
①小面积烧伤:Ⅱ度烧伤面积在10%以内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%以内者,相当于轻度烧伤。
②中面积烧伤:Ⅱ度烧伤总面积在11%~30%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%~20%
之间的烧伤,相当于中、重度烧伤。
③大面积烧伤:总面积在31%~79%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1%~49%。
④特大面积烧伤:总面积在国%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50%以上。
对于烧伤的治疗及恢复,是否留下疤痕与烧伤的深浅度有很大的关系。就烧伤的分类,外科专家作了详细的说明。会烧伤的深度的识别,主要按热力损伤组织的层次来分:
一度烧伤--皮肤发红、痛,有灼热感觉,3~5日可好转痊愈,脱屑而不留瘢痕。
二度烧伤--深达真皮,局部出现水泡,故可称水泡性烧伤。又可分为浅三度仅伤及真皮浅层,一部分生发层健存。因渗出较多,水泡较饱满,破裂后创面渗液明显;创底肿胀发红;有剧痛和感觉过敏;皮温增高,若无感染等并发症,约2周可愈。愈后不留瘢痕,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,皮肤功能良好。深二度伤及真皮深层,尚残留皮肤附件。因变质的表层组织稍厚,水泡较小或较扁薄,感觉稍迟钝,皮温也可稍低。去表皮后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,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;表面渗液少,但底部肿胀明显。若无感染等并发症,3~4周可愈。因修复过程中间有部分肉芽组织,故留有瘢痕,但基本保存了皮肤功能。皮肤除红、痛和灼热,更会出现水泡。
三度烧伤--伤及皮肤全层,甚至可深达皮下、肌肉、骨等。皮肤坏死、脱水后可形成焦痂,创面无水泡,蜡白或焦黄,触之如皮革,甚至已炭化。感觉消失;皮温低。自然愈合甚缓慢,须持焦痂脱落,肉芽组织生长而后形成瘢痕,仅边缘有上皮,不仅丧失皮肤功能,而且常造成畸形。有的创面甚至难以自愈。